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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去”:浙江文化发展的战略选择
www.huain.com  2007.07.12    黄小驹

    2006年、2007年春节期间,浙江歌舞剧院所属浙江民族乐团与北京一知名文化公司合作,两次组织90人左右的演出团,赴欧洲、非洲的9个国家巡回演出“中国新春民族音乐会”,受到这些国家观众的热烈欢迎。巡演的成功,不仅提升了浙江歌舞剧院的知名度,也给剧院带来了实实在在的效益。最近,德国一家文化公司就主动向浙江歌舞剧院抛出“绣球”,经友好协商,双方将联手打造一台歌舞剧,到欧洲进行商业巡演。

    “走出去”的,不仅仅是浙江歌舞剧院。近年来,浙江省把“走出去”作为文化发展的重要战略任务来抓,大力推进对外文化交流,集中力量抓了一批具有重大影响的对外文化交流项目,如在法国、美国、德国和中国香港、澳门地区举办的“浙江文化周”等,同时,以国际文化艺术节为对外文化交流的重要平台,积极输出文艺精品。2002年以来,浙江实施的对外和对港澳台交流项目达1500多个,交流人次超过2.7万人,每年交流项目和人次分别以15%和51%的速度递增,目前已与104个国家和地区开展了文化交流,与52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相对稳定的交流关系。

    “文化‘走出去’是一个全新的发展课题,挑战和机遇并存。在‘走出去’的实践过程中,我们体会到,要做好对外文化交流工作,就要坚持官民并举、注重市场导向、实施精品战略、形成有效机制。”浙江省文化厅厅长杨建新说。

    签订文化交流协定、随带文化交流团组、考察文化建设项目、开展文化交流活动,如今已成为浙江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出访时的惯例和自觉行动。浙江省财政设立了专项资金,以保障对外文化交流工作的顺利开展。浙江省文化厅不仅制定了全省“十一五”对外文化交流的工作规划,还先后出台了关于对外国和我国港澳台地区进行文化交流的管理规定和关于对外文化交流的审批程序、关于境外艺术团体来浙江演出的管理细则、关于文化艺术人员出访演出的暂行办法等一系列管理规章。

    此外,浙江还积极鼓励、引导民营企业和民间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对外文化交流。浙江近年来实施的对外文化交流重点项目,50%都得到了社会资金和民间力量的帮助,还有30%左右的项目是由民间机构和社会团体实施的。“事实证明,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形成官民并重、双管齐下的良好格局,是多渠道、宽领域、立体化、全方位推动浙江文化‘走出去’的有效机制。”杨建新说。

    2005年,为在海外树立浙江民乐演出品牌,打开国际市场,浙江民族乐团挑选10位演奏技艺出众的女演奏员,组建了“彩蝶女乐”,以笙、古筝、琵琶、笛子、扬琴等传统乐器,演奏经过精心编排的“江南丝竹”音乐和浙江地方音乐。该组合曾先后赴瑞士、德国、荷兰、奥地利等国巡演,赢得了广泛赞誉。

    “以前,我们的文化产品主要是‘送’出去的,而不是‘卖’出去的,‘送’固然是必要的,但长此以往,不仅会限制文化‘走出去’的步伐,而且还可能坐失巨大的国际文化市场。”杨建新说,“所以,在‘走出去’的过程中,我们不断加强对国际文化市场的研究,充分考虑外国受众的欣赏习惯和审美情趣,努力打造适销对路的文化精品,让文化输出成为一种自主活跃的市场行为。”

    这些年来,浙江一手抓交流、一手抓产品,打造了一批既有浙江特色又适应国际市场需要的文化精品。除“彩蝶女乐”外,小百花越剧团的精品剧目、浙江青瓷展、中国丝绸文化展、景宁畲族的“畲家歌舞”以及长兴百叶龙、金华九狮图等20多项对外文化交流项目,也在“走出去”的过程中经受住了市场的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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