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首届浙江扬琴艺术节总章程
日期改为:2017.10.27-29日啦
浙江,是吴越文化、江南文化的发源地,是中国古代文明的发祥地之一。
首届浙江扬琴艺术节将在西子湖畔杭州举办。届时,扬琴领域的诸多演奏家、教育家、作曲家、理论家将亲临盛会。本届艺术节由浙江民族管弦乐学会主办、浙江音乐学院国乐系协办,浙江省民族管弦乐学会扬琴专业委员会作为此次活动的承办单位,将招贤纳士,力争将本届艺术节办成一个有水准、有特色、有品质的音乐盛会,促进我国青少年文化素质的提高与文化发展大繁荣。
艺术节由“艺术节开幕式”、“音乐会展演”、“系列专家讲座”、“新作品介绍”、“名家音乐会”、“‘粤华杯’全国扬琴邀请赛”、“扬琴乐器制作研讨会”、“闭幕式暨颁奖音乐会”八个部分组成。
一、艺术节:艺术节自10月27至10月29日在浙江音乐学院举办,自27日起即有精彩的系列扬琴艺术活动。其中开幕式将在2017年10月28日上午8:30,在浙江音乐学院现代音乐厅举办(9:00拍摄集体照片),届时将由浙江省民族管弦乐学会领导及专家致辞。
二、音乐会展演:音乐会演出将在2017年10月28日9:30点,在浙江音乐学院现代音乐厅举行。由全省专业院校、团队以及各个地区教学团队组成,以独奏、重奏、齐奏等形式展示教学团队风采。
三、专家讲座:专家讲座共分为五场。
1、中央音乐学院扬琴演奏家、教育家、作曲家黄河教授,将在2017年10月27日下午14:30分,在浙江音乐学院学术报告厅举办专题讲座。
2、中央民族大学扬琴演奏家、教育家、作曲家许学东教授,将在2017年10月28日下午晚18.30分,在浙江音乐学院学术报告厅举办专题讲座。
3、扬琴乐器制作研讨会:2017年10月29日下午15:30分,在浙江音乐学院CA215,由北京星海钢琴集团有限公司粤华分公司“粤华”、“天坛”牌扬琴制作专家、我省扬琴专家以及扬琴爱好者,共同研讨扬琴今后的发展方向以及急需解决的问题。
4、浙江传媒大学扬琴演奏家丁冬冬老师,将在2017年10月29日下午16:00时,在浙江音乐学院CA215举办关于《扬琴止音器的使用》的专题讲座。
5、上海音乐学院扬琴演奏家牛矾琼老师,将在2017年10月29日下午16:45分,在浙江音乐学院CA215举办《扬琴乐曲中的双声部节奏训练》的专题讲座。
四、 新作品介绍:2017年10月27日下午16时,由中央音乐学院扬琴演奏家、作曲家王瑟老师介绍近年由他创作的风靡全国的新作品,如:《落花.夜》、《云端》、《春》等等。
五、名家音乐会:在两场音乐会中将诠释不同流派、不同风格的扬琴名曲。
1、2017年10月27日晚19:30分,将在浙江音乐学院现代音乐厅,举办中央音乐学院扬琴演奏家王玉珏扬琴独奏音乐会;
2、2017年10月29日晚19:00分,将在浙江音乐学院现代音乐厅,举办浙江音乐学院扬琴演奏家徐艺芳扬琴独奏音乐会。
六、 “粤华杯”首届全国扬琴邀请赛:专业比赛不仅仅是学生之间奖项的比拼,更是一次不同地区、不同省份、不同教学方式的相互观摩和相互学习的过程。本次比赛共分为:非专业组(十个级别)、专业组、演奏家组、中年组、重奏组五个组别(2015年以后创作的作品参赛,增设新作品奖,新作品演奏加0.3分)。
七、 艺术节闭幕式:2017年10月29日下午13.30分,在浙江音乐学院现代音乐厅举行“艺术节闭幕式”。由领导、专家为大会致辞并为获奖选手颁奖。
八、 闭幕式音乐会:由获奖选手及扬琴专家做精彩演出。
活动流程表
艺术节顾问:蒋国基
主办:浙江省民族管弦乐学会
协办:浙江音乐学院国乐系
承办:浙江省民族管弦乐学会扬琴专业委员会
合作媒体:华音网站 扬琴圈
艺术总监:黄 河
艺术顾问:杜如松
比赛监审委员会主任:刘彬
副主任:何志详
比赛监审组办公室:曹宇 费兆亮
比赛评委会主任:于海英
副主任:王慧芳 陈霞芬 曹筱红 魏敏 沈婕 阎碧华 许群 贺晓华
组委会统筹:王慧芳 陈霞芬
组委会办公室主任:丁冬冬
办公室工作组: 韩佳 王妤斓 张涵佳 江莉红
赛事组组长:陈霞芬 组员:徐艺芳
接待组组长:沈 婕 组员:丁冬冬
演出组组长:曹筱红 组员:周 蓉
论坛组组长:魏 敏 组员:宋珊瑚
宣传组组长:贺晓华 组员:韩佳
财务组组长:陈霞芬 组员:丁冬冬
赛事协调组:宋珊瑚 徐艺芳
“粤华杯”全国邀请赛章程
一、大赛宗旨
为弘扬民族文化、振奋民族精神、促进扬琴演奏艺术的普及、发展和繁荣,发现和培养更多的扬琴艺术人才,全面提高国民特别是青少年的文化素质,促进社会和谐,促进文化艺术繁荣,特举办此次全国扬琴邀请赛。
热爱扬琴演奏艺术的广大专业、业余演奏者和爱好者,均可按组别参加此项大赛。
二、比赛组别:
(一)、非专业组
参赛选手根据此次组委会提供曲目分别进入一级组、二级组、三级组、四级组、五级组、六级组、七级组、八级组、九级组、十级组
(二)、专业组
表演专业青年研究生A组:全国十一大音乐学院研究生。
表演专业青年研究生B组:全国各综合类大学艺术院校及各师范类音乐院校研究生。
表演专业青年本科A1组:十一家音乐学院本科三四年级在校生。
表演专业青年本科A2组:十一家音乐学院本科一二年级在校生及专科生。
表演专业青年本科B1组:全国各综合类大学艺术院校及各师范类音乐院校本科三四年级在校生及专科生。
表演专业青年本科B2组:全国各综合类大学艺术院校及各师范类音乐院校本科一二年级在校生及专科生。
表演专业少年A1组:十一家音乐学院附中高中生。
表演专业少年A2组:十一家音乐学院附中初中生。
表演专业少年B1组:全国各类艺术院校附中、中专在校高中生。(不包含十一家音乐学院附中)
表演专业少年B2组:全国各类艺术院校附中、中专在校初中生。(不包含十一家音乐学院附中)
(三)、演奏家组
青年教师A组:全国各音乐艺术院校专职扬琴教师(限年龄40周岁以下,以1978年9月1日后出生为准)。
青年教师B组:全国非专业音乐艺术院校扬琴教师及全国各艺术团体在职演奏员(限年龄40岁以下,以1978年9月1日后出生为准)。
(四)、中年组
限年龄41—59周岁,以1959年9月1日后至1978年9月1日前出生为准。(不分专业非专业)
(五)、扬琴重奏组合(只参加决赛一轮比赛)
专业组:全国各大音乐院校扬琴专业在校师生及艺术团体职业演奏员。
非专业组:全国非音乐院校在校师生与非职业扬琴演奏者。
注:组合参赛人数限2人以上20人以内。伴奏:.限2人。
技巧展示 (谱例见最后下载提示)
为了增强此次比赛的专业水准,进一步体现选手的技术水平,在决赛中设立演奏技巧展示环节,限时1分钟内演奏所规定技术片段。(非专业组无技巧展示片段)
内容规定为:
表演专业青年研究生A组 《海燕》片段I
表演专业青年研究生B组 《海燕》片段II
表演专业青年本科生A1组 《海燕》片段I
表演专业青年本科生A2组 《海燕》片段II
表演专业青年本科生B1组 《海燕》片段II
表演专业青年本科生B2组 《林冲夜奔》片段
表演专业少年A1组、表演专业少年B1组 《川江韵》片段
表演专业少年A2组、表演专业少年B2组 《龙船》片段
注:海外参赛者须根据个人所选择的参赛组别,演奏该组所规定的技巧片段。非专业组、教师A组B组、中年组、扬琴重奏组暂不设技巧展示片段。
三、参赛曲目
(一)初赛:非专业组(从组委会规定的级别曲目中选曲一首,4分钟以内)
专业组、教师组(自选曲目一首5分钟以内)
(二)决赛:非专业组(自选曲目一首可带伴奏,不能重复初赛曲目4分钟以内)。 专业组、教师组、中年组(自选曲目一首可带伴奏,不能重复初赛曲目5分钟以内,)进入决赛的选手可自选独奏或带伴奏形式。伴奏人数限2人以内,比赛现场提供钢琴,其他伴奏乐器自理。
注:如果选手演奏超过时限,评委组长及时叫停,不影响选手分数。
四、奖项设置
(一)各组别在进入决赛后均设金、银、铜和优秀演奏奖若干名。如参赛选手的演奏水平未达到获金奖程度或该组别参赛人数未达到奖项设置百分比,经评委会提议,组委会及监审组审议,有权空缺该组金奖。
(二)本届大赛设立“优秀新作品奖”和“新作品优秀演奏奖”。(新作品限2015年1月1日以后创作)
(三)获得金奖选手的指导教师和5名以上学生进入决赛的指导教师,可获“优秀指导教师奖”。
五、评奖方式
(一)根据参赛选手现场演奏水平,评委现场打分。按照参赛选手所获分数的高低顺序,依次排名。
(二)比赛采用百分制评分,五人组评委以上去掉一个最高、最低分数;九人组以上评委去掉两个最高、最低分数,取平均分为最后得分。
(三)专业组技巧展示环节占总分比例20%。
六、参赛报名费
(一)初赛 : 个人参赛报名费每人400元(会员300元)
(二)决赛 : 个人参赛报名费每人400元(会员300元)
扬琴重奏组合:600元(六人以内含六人);1000元(七人以上含七人)。
(三)报名时间:2017年9月22日—2017年10月22日
注:选手参赛费包含艺术节全程活动参与。
七、比赛时间
报名:2017年9月22至10月22日,比赛时间:2017年10月28日至29日
八、报到时间
2017年10月27日全天
联系人 :
华音网:18058154106(同微信号,如有不明,可添加咨询)
组委会丁冬冬老师 手机:13750815496(同微信号,如有不明,可添加咨询)
九、报名与缴费方式
(一)、用电子邮箱方式发送到至大赛组委会。
邮 箱 : 462126074@qq.com
(二)报名费缴入浙江省扬琴学会支付宝,账号:13750815496;户名:浙江省扬琴学会
【本次活动期待可现场办理加入浙江扬琴学会,如需入会请携带本人两张1寸照片,现场填表入会】
十、比赛方式
(一)本赛事设组委会、评委会、监委会三个工作机构。三个工作机构分工、协 作,并互相监督、配合,共同组织好本次比赛。
(二)本赛事分初赛、决赛两个阶段进行,优选初赛半数以上选手进入决赛。
(三)进入决赛的选手须在决赛前抽签并缴纳决赛参赛费。
(四)参加初赛、决赛的顺序,由组委会安排选手统一抽签。(初赛、决赛选手按所抽时段号,务必于所参赛时段前15分钟到达指定参赛场地,抽取参赛时段内顺序号。)
(五)组委会为每个比赛场地准备乐器(粤华牌402优质扬琴)(重奏场地六台)供比赛选手使用,选手也可自备比赛用琴。练习用琴自备。
十一、注意事项:
(一)、参赛选手一旦报名参赛,即表明已承认本次大赛章程,并遵守本章程的各项规定。
(二)、参赛选手须用正楷认真填写报名表格,保证字迹清晰,准确无误。如因参赛选手所填写的报名表格字迹模糊、内容有误等原因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概由本人负责。
(三)、参赛选手务必保管好本人的参赛证;参加初赛、决赛必须佩戴本人参赛证。
(四)、少年儿童参赛选手必须要有监护人陪同,请选手及选手监护人一定要注意自身的人身安全,组委会只保障选手在赛场内比赛时的人身安全。参赛选手在场外的人身安全完全由参赛者本人和监护人负责。
(五)、参赛选手和监护人所携带的物品及财物,请本人妥善保管。如有丢失或损坏,概由本人负责。
(六)、组委会拥有本次大赛音像制品的广播、电视播放权及音像制品表演范围内的使用、出版和发行权。获奖选手有义务参加组委会组织安排的公益性演出活动或出访演出活动。
(七)、所有参赛选手和监护人,都必须遵守比赛规则和赛场纪律,服从组委会的工作调度和评委会的评审结果。对比赛过程中出现的某些问题如有意见,须向监委会反映。对无理取闹并影响比赛者,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
(八)、因选手个人原因,届时未到场参加比赛者,一律不退还参赛费并按弃权处理。
(九)、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本邀请赛的组委会。
(十)、艺术节期间一切活动时间及地点以现场通知为准。
十二、非专业组分级大赛曲目
一级:
拖拉机来了 金蛇狂舞 紫竹调 娃哈哈 小猫钓鱼 粉刷匠 春天在哪里 外婆的澎湖湾 春光舞
二级:
倒垂帘 让我们荡起双桨 春郊试马 塔什瓦依 旱天雷 洋娃娃和小熊跳舞 喜洋洋 小青蛙的歌
三级:
喜讯 欢乐的新疆 快乐的纺织工 草原上升起不落的太阳 大象 菊次郎的夏天 采蘑菇的小姑娘 啊,朋友再见
四级:
霍拉舞曲 欢乐歌 大浪淘沙 双手开出幸福泉 雨打芭蕉 水乡的春天 山丹丹开花红艳艳
五级:
将军令 渔岛月夜 节日的天山 水乡掠影 映山红 春到清江 美丽的非洲 昭君怨
六级:
龙船 海岛新貌 红河的春天 欢乐的火把节 秧歌 打起锣鼓庆丰收 云雀
七级:
土家摆手舞曲 天山诗画 汨罗江随想曲 音乐会练习曲 木兰辞变奏曲 法兰塔里的吉普赛人 忆事曲 离骚
八级:
凤凰于飞 黄河颂 黄土情 苏武牧羊 丝路掠影 查尔达什舞曲 拉萨行 风暴
九级:
巫峡船歌 瑶山夜画 川江韵 觅 鸟之舞 雅鲁藏布江边 竹林涌翠 金翎思·满乡随想 帕格尼尼随想曲
十级:
引子与回旋回旋曲 林冲夜奔 落花·夜 云端 春 阳光照耀着塔什库尔干 流浪者之歌 古道行 海燕 圈
注:
1、非专业组初赛必须在所报级别中选择一首乐曲演奏(版本不限),决赛演奏乐曲可以自选。决赛曲目级别低于初赛所报级别,则按照低一级组别计算。如:初赛申报曲目《天山诗画》(七级),决赛申报曲目《红河的春天》(六级),选手要参加六级比赛。
2、艺术节纪律监察电话:18258822255 13588712780 13666689635
祝选手们取得好成绩,祝大赛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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